我們都知道,新型冠狀病毒最早期的癥狀就是發熱和干咳,為了控制發熱病人,很多地方都已經實行相關規定管制,尤其是各個藥店、門診退燒藥的售賣情況。那么疫情期間去藥店買退燒藥要身份證嗎?下面讓我們具體來看看吧!
一般情況下,是需要身份證登記信息的。
據介紹,全市市民在購買“退燒藥”時要攜帶身份證和電話,配合藥品零售企業實名登記,如購藥人拒不提供相關信息,藥品經營企業可以拒絕銷售。
藥品經營企業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凡在零售藥店購買“退熱藥”人員,一律按要求實名登記,認真填寫購藥人員身份證號、電話及購藥信息,如為代買需備注信息,并于每日16:00前如實上報所屬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如遇發熱患者,同時又有外地史、接觸史、聚集史,要提示并督促其盡快到市、縣兩級定點發熱門診就診,努力縮短疫情患者診療時間和流程。
看情況而定:
一、看自己近兩周是否有接觸湖北或其他疫區的人員,尤其是周圍是否有和自己癥狀類似的人;
二、看自己是否有明顯的身體乏力感,比如走路沒力氣,拿東西拿不穩,或者全身肌肉酸痛;
三、看自己是否有呼吸困難,這種癥狀類似于我們長跑完后上氣不接下氣的感覺,鼻塞不算;
四、看自己發燒是否超過38℃,或者有干咳、腹瀉、頭痛等癥狀。咳無色的痰,也算一定的風險因素。
市中心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王國標指出,平靜狀態下腋下體溫超過37.3℃,就可以判斷為發熱。
注意:測量前20-30分鐘要避免劇烈活動、進食、喝冷水或熱水,冷敷或熱敷,并保證腋下干燥。
低熱:37.3℃~38℃
中熱:38.1℃~39℃
高熱:39.1℃~41℃
超高熱:41℃以上
在疫情之下,可以前往附近的社區醫院就診拿藥,而避免去綜合醫院或三甲醫院。另外,如果病情控制穩定,現用的藥物依從性好,可以去就近的藥店拿藥,從而避免長期在戶外活動。
長期患慢性病的老人身體不好,可以請健康的青壯年家屬幫忙按照各醫院的規定攜帶患者的相關證件及病例,去以前習慣去的醫院取藥(次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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