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孕媽媽們生完孩子之后都是可以休產假的,這是女性的一種福利政策,不同地方對產假的時間有不同的規定,但是,產假大多都會有三個月的。那么疫情期間產假可以延長嗎?下面讓我們具體來看看吧!
目前國家沒有公布疫情期間產假延長的公告,所以大多數人的產假是不會延長的,不過具體情況要咨詢相關勞動管理部門。
我們要知道國家規定的產假的計算是按照自然日計算的,并非是工作日來計算,哪怕是遇到周末,寒暑假等法定假日,那也是要計算在內的。但是計生政策內晚育30天是不包括法定假日的,這部分的確可以順延。
產假原則上是不能延長的。按國家規定,普通職工順產假期享受98天的假期。但是如果你的假期正好碰上過年、國慶等法定節假日,你有權多享受法定節假日的期限。另外,如果你是難產者,憑證明多申請15天假期。晚婚晚育者,產假可以申請延長30天。除此之外,其它情況基本不允許延長產假。
多數準媽媽都很關心自己生產之后能休息多長時間,其實對此你大可不用擔心。國家相關勞動法對于生育假期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即實際產假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特殊原因增加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為90天。一般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于法定的90天標準。
國家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產假什么時候休,對于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答案,但還是要考慮一下以下幾方面因素:
有些孕媽從開始懷孕,身體情況就不好,三天兩頭請假,每月上班時間還不如休息多。建議這樣的情況,準媽咪直接請假休息吧。不然影響工作事小,影響身體或者寶寶健康就不行了。當然,前提是單位允許你這樣請假休息。
一些孕媽本身工作比較重要(輕松),或者是單位不放人,如果你身體條件還允許,不妨多上上班,適當的運動有助于分娩,而單位同事的陪伴也會讓準媽咪心情舒暢。
大多數寶寶出生時間會在孕38-42周,臨近預產期的時候,寶寶隨時可能出生,所以建議準媽咪在預產期前2周的時候開始休產假,以防寶寶突然出生,準備不足。
產假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產前休息太早,可能會導致寶寶出生之后媽媽陪寶寶的時候縮短,這對于喂奶媽媽來說是很嚴重的問題。
如果工作不太辛苦,而你身體條件允許,建議準媽咪盡量晚些時候休產假,比如產前一周左右開始休假,也不至于休太多到時候沒太多時間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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