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交往中,每一對情侶相處方式不同,有的覺得要馴服對方,和對方一起共同成長,有的會覺得夠愛就會互相包容,并不會想著馴服對方,所以說看你們之間是如何相處的,只要能長久互相喜歡怎么相處都是可以的。
首先兩個人在一起之前都是獨立的人,有著獨立的人格和思想,兩個人在一起不是讓另外一個人改變成為什么樣的,好的愛情我感覺是,雙方在一起,對方會越來越成為她自己,找到她自己,真實的自己,在愛的滋養下。當愛超越了小我,眼光聚集在更為廣闊的宇宙中,能夠包容的就越多。
以前根深蒂固的觀念是“愛就要包容”,但實踐起來才發現,當對方的行為和想法與自己的不符時,只能強迫自己去包容:算了算了,和誰過都一樣。
如果對方大多數的思想觀念和行為都不會讓自己反感,兩個人可以很自然和諧相處,壓根也不需要馴服呀~~彼此尊重彼此相愛就好~~
首先,表明態度。拒絕。
男朋友并不受法律約束,也就是分手是不可預見性的。為了保護個人隱私,財產權也是一個人的基本隱私權利。
即便是老公,女性也得有自己經濟獨立的權利。
雖然我是男人,但是各位女孩子請記住。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
財產任何時候都要保證自己的,男女朋友之間,一百元以上(自己掌握度)完全可以,有借有還了。
連錢都代替保管。
第一,約束力太強,
第二,典型吃軟飯。
這樣的男人本身發展就不健全。要他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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