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是比較受歡迎的一個冬奧會吉祥物,很多人都喜歡冰墩墩,所以冰墩墩的周邊產品是非常搶手的,出現了一墩難求的情況,有些人會自己制作手機殼,如果是自己用不屬于侵權,如果是售賣,這種屬于侵權違法。
可以自己diy做手機殼,但是不能做成手機殼售賣。
冰墩墩、雪容融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的奧林匹克標志,相關周邊產品不僅是冬奧會知識產權的物質載體,還是國際奧組委的“奧林匹克相關資產”。北京冬奧組委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對該作品的使用,包括開發、傳播和銷售該作品和相關衍生品。
冰墩墩和雪容融肯定是受我國著作權法、商標法還有專利法保護的,類似的改造,細節上變通造成的卡通形象都屬于侵權范圍,除了銷售者要承擔侵權責任外,如果消費者明知所購買的產品不是經過授權的卡通形象也屬于購買侵權,雖然有合理的購買渠道,不一定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行為是侵權行為。
制作成手機殼售賣,這種屬于侵權違法行為。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顯然構成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其著作權人(北京冬奧會組委會)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對該作品的使用,包括開發、傳播和銷售表現該作品的相關衍生品的行為。
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權同樣受著作權法第24條關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為符合為個人欣賞目的而使用,比如將其圖樣編織在圍巾手套等個人用品上僅供自己使用;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在報道新聞時對該形象的再現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會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不構成侵權。
很多人喜歡“冰墩墩”的理由很簡單──萌!確實,“冰墩墩”的原型是熊貓,本身就是“世界第一萌物”,在全世界擁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眾多真愛粉,最近幾年,在網絡和短視頻的加持下,熊貓的萌態更進一步得到了挖掘,每天通過iPanda熊貓頻道“云吸熊貓”的人數以千萬計。有熊貓這個“基本盤”打底,吉祥物想不萌都難。
相比于此前眾多以熊貓作為原型的吉祥物,“冰墩墩”可以說是最像熊貓的一個,而且還是一只“幼崽”。據“冰墩墩”的總設計師曹雪介紹,為了讓熊貓形象看起來更討喜,他和團隊成員專門飛到四川臥龍大熊貓自然保護區實地觀察,發現幼年熊貓走起路來呈內八字,頭身比也和成年熊貓不同,顯得更加呆萌可愛,于是便以幼年熊貓形象為基礎進行了完善。此外,隨著冬奧會的開幕,“冰墩墩”逐漸“活”了起來,開幕式上的驚艷亮相將其蠢萌的特征展現無遺,也正是在冬奧開幕式之后,“冰墩墩”才真正火了起來。
除了形象之外,名字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冰墩墩”,無論是中文還是英文都朗朗上口,簡單好記,即便是外國運動員也能準確發音,一下子就能記住這個名字。一同出道、同樣憨態可掬的“雪容融”之所以沒有那么火,其中一點就是名字不如“冰墩墩”好記,別說外國人了,咱中國好多地方都沒法準確區分“rong”和“yong”的發音,而且,“容”“融”兩個字并不一樣,搜索時很容易打錯,客觀上也降低了傳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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