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有一個很火的話題,網友們都在熱議對事不對人有沒有錯,到底應該不應該對事不對人,有人說因為做事的是人,人要開心才可以好好做事,但有人表示如果都對人那就會變成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這樣是不公平的。
原則上沒錯,可有幾個人能理解你的對事不對人?而你自己又能保證不夾雜個人偏見和情感嗎?
人都是帶有情感和情緒的,道理都懂,可是真正落到自己身上,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尤其是我們這個人情社會。你客觀的提出問題,工作層面沒有問題,而人情方面絕對是有問題的。除非你是老板。否則別人早晚都會還回來。
因為你的對事不對人,別人心理肯定會有心結(我敢保證,能夠真正接受和理解的人并不多),肯定也會時刻盯著你,找你的錯誤和小毛病,然后以對事不對人的方式提出來。
但在現實的生活中,做到不對人是很少也很難做到,往往事與人是相綁起來的,我舉一個例子,你對他的事情有其他看法,隨著事情的慢慢變化,你也會對他這個人產生其他問題,所以做到對事不對人真的很少有。人都是有情緒的,如果能做到對事不對人的我很佩服他她。我也希望大家都能做到這樣。
多數情況下,“對事不對人”人們追求的是,只針對事情,錯或對,黑或白,評價或處置過程中很少滲雜個人情感因素,因而,絕大多數結果較為公正、客觀。其實,一個人,做人做事,是想得到好的結果還是壞的結果?如果想得到好的結果,就該學會跳出自我,嘗試從別人的角度去看問題;同時,亦應學會跳出已往的經驗和模式,嘗試從每個新的當下去分析和解決情況。
說白了,人是有成長性的,也正是因為人是成長的,我們才會去分析討論來獲得成長。如果否認了人是成長的,那么分析討論就沒有意義,因為ta該怎么做還是會怎么做。
但是我們必須意識到,主動說出”對事不對人“這五個字,并不能夠證明你和說話對象的交流是建立在”對事不對人“這個認知上的。恰恰相反,這五個字一旦說出口,證明了:
要么你是認為你的行為很有可能會讓對方感覺你不是在“對事不對人”,想要說出來讓對方減少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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