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疫情影響,今年很多行業公司都收到了一定的沖擊,很多人都處在失業的狀態,為了緩解人們生活問題,國家發放疫情補助金。那么疫情補助金和失業補助金能同時領嗎?下面讓我們具體來看看吧!
失業保險金和疫情失業補助金不能同時領取。但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屆滿,仍然失業的,可以重新申請失業保險金。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通知”,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最長期限只能是6個月。
失業補助金是國家在防疫期間發放的臨時性福利政策。它主要為失業人員提供失業津貼,以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因此,領取失業津貼的條件也非常寬松,如果你自愿辭職,就有機會領取失業津貼。
由此可以看出,領取失業救濟金的門檻遠低于失業救濟金。
與失業補助金相比,沒有關于失業救濟金的規章制度。只要你在2020年3月至12月失業,并在失業前繳納了失業保險,你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失業保險金的繳費期限沒有要求,但繳費期限是否超過一年將影響失業保險金的繳費比例。
即使你主動辭職,也能拿到長達6個月的工資。但按照國家規定,失業補助金的數額應低于或等于失業保險金的80%,不同城市的失業保險金比例也會有所不同。如果你得不到失業保險金,你可以去領取失業補助金。
1、參保失業人員憑社保卡、身份證申請失業保險、失業補貼、一次性生活補助、臨時生活補助的,不得提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失業登記證等材料。
2、到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組織核實保險信息數據庫中的參保繳費信息,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領取條件對應的失業狀況,無需增加其他義務、條件或時限要求。
3、各地要在網上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于6月底前網上申領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金。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建立了全國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補貼網上申請門戶網站,為地方政府提供全國保險信息網上核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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