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起,不少新規正式開始實施,其中一條和我們密切相關的就是買藥刷醫保卡要身份證的信息了。這個信息也引起了不小的討論,畢竟現在醫保卡上面都是直接寫了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的,而且之前還推廣電子醫保卡來著,讓不少網友覺得這個規定有點多此一舉了。但其實大家如果仔細看了規定細則就會發現,規定中明確說要身份證的情況其實是幫他人代購藥物的時候。
最新規定中,買藥刷醫保卡是要身份證的。《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定點零售藥店提供藥品服務時應核對參保人員有效身份憑證,做到人證相符。特殊情況下為他人代購藥品的應出示本人和被代購人身份證。參保人員或購藥人應在購藥清單上簽字確認。憑外配處方購藥的,應核驗處方使用人與參保人員身份是否一致。
我們現在用的醫保卡上面都會有個人信息,一般拿著社保卡或者電子醫保卡就可以刷卡買非處方藥。不少人看到這個規定,會認為自己買藥也要帶醫保卡和身份證,但其實從規定的字面意思上看,買藥的話是只要保證有效證件和本人經核對是一致的就可以了。但如果是為他人代購藥品的話,則需要出示本人和被代購人身份證,這樣做想必也是防止有的人盜刷醫保卡。
沒帶社保卡,只帶了身份證的話也還是可以買藥的,但可能就無法享受相應的折扣了,因為只有刷醫保卡才行。現在也有電子社保卡,沒有帶醫保卡的可以在支付寶的“市民中心”-“社保”-“人社部公共服務”-“電子社保卡”中綁定電子社保卡,買藥時出示即可。
醫保卡是專用于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 它使用個人身份證作為識別碼來存儲記載詳細信息,例如個人身份證號,姓名,性別,帳戶付款和消費狀態。
醫療保險卡由當地指定的銀行代理承辦,是一種銀行多功能借記卡。參保單位支付費用后,當地醫療保險代理機構將在月底委托銀行將個人部分的賬戶資金分配給被保險員工的個人醫療保險卡上。
關于用醫保卡購買藥品的報銷比例,一般情況下的比例約為20%。不過由于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范圍因地而異,因此最好咨詢當地相關部門。醫保卡只能購買《醫療保險目錄》中的藥品,主要是基本藥品,保健品不在此范圍內。
目前,購買醫療保險卡或現金的折扣有所不同。 這是因為醫療保險部門與藥房有協議。 使用醫療保險卡購買藥品時,參保者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具體情況仍然取決于每個城市的實際情況和政策。有時用現金購買比用醫療保險卡購買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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