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是道教的上元節,也是傳統佳節元宵節,這一天是新的年份中的第一個月圓之夜。民間慶祝元宵節的習俗活動非常的豐富多彩,其中就是鬧花燈了,正月十五當天人們會逛燈會、賞花燈,所以就需要提前到正月十三、十四的時候開始準備,可想而知有多熱鬧。而且在以前,正月十四十五的時候,家里的燈是要常亮的,那么這中間又有什么講究呢?
這個是以前在元宵節時候的習俗。民間有云:臘月三十的火,正月十四的燈。大年三十燈火通明,象征紅紅火火,對應的是正月十四試燈籠,為元宵節鬧花燈做預演。這個時候人們會在清晨制作好燈籠,等到晚上的時候在祖宗墳前點量燈籠。屋外的燈悉數點亮后,回到屋子時,也要應在每個門口上點燃蠟燭或打開燈,并且燈、蠟燭要一直亮到深夜,或者是第二天正月十五。 燈籠也將在攤位上提前出售,方便在元宵節期間觀看燈籠。
這三天都是元宵節,即燈節,。正月十三日為“上燈”;十四日為“試燈”;十五日為“正燈”;十六日為“碰燈”;十七日為“罷燈”。在以前的時候,人們從正月十三就開始為正月十五鬧元宵、鬧花燈做準備了,一直到正月十七“罷燈”,十八“落燈”才算結束,同時也表示今年的新春佳節就過完了。
根據資資料與民俗傳說記載,正月十五元宵節始于漢魏之后,成為真正的民俗節日。南宋開始,元宵節有上燈的習俗,“請預放元宵,自十三日起,巷陌橋道,皆編竹張燈”。到了東漢順帝時道教創立,正月十五定為上元節,于是有了元宵當天燃燈的習俗,之后一直到唐代中期,元宵節定為燈節。“宋時湯圓隋時燈”,到了宋代又出現了燈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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