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是我國的一個重大節日,每年都會有很多人放假休息,尤其是上班族和學生黨。但是,也會有一部分人在五一期間加班不休息,尤其是服務行業。那么五一加班是調休還是三倍工資呢?下面讓我們具體來看看吧!
一般情況下,需要支付三倍工資的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不能以補休代替加班費。
目前,常見的加班情況有三種,這也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加班情況:延遲加班(通常在工作日)、休息日加班(通常在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加班(通常在五一、國慶等法定節假日)。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于工資的150%;安排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工作的,工資不得低于工資的150%不能安排休息日和補假的,工資不得低于工資的200%;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工資不得低于工資的300%。
很容易理解,如果你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一些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的工人可以申請加班費。但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如何申領加班費呢?一些單位用補休“補償”員工是否可行?
在日常工作中,會出現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休息日加班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然后給予補休的情況。職工普遍認為,既然單位已經安排好了補假,其余的都休完了,就不再考慮補假是否合法,權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但根據我國法律,在三種加班方式中,明確規定休息日可以加班。假如,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進行加班,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不能以補假、調休代替。
1、用人單位5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300%的加班工資;5月2日至5月5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安排勞動者補休,不支付加班工資。不給予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200%的加班費。
2、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每日加班費為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工資天數)×300%;在休息日加班的,按20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即每日加班費為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工資天數)× 200%. 這里的工資收入是指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津貼和各種補貼。
公司不能強迫員工加班,也無權扣除工資。同時,在下列情況下,員工不得加班:
1、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延長工作時間;
2、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加班;
3、哺乳期間,用人單位不能安排他們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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