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 但是在買賣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和相關問題,這樣才不容易踩雷,一般大家不愿意買安置房大部分都是因為產權問題。那么,拆遷協議可以更改安置人嗎?趣丁網為您帶來詳細答案。
其實拆遷安置房是可以買賣交易的,但是在做交易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房屋土地的類型和性質:土地是集體的還是國有的,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的成員,建議大家慎重考慮,因為只有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才會受到保護。如果沒有,以后一旦拆遷進行,我們就不可能得到任何補償,屆時我們將蒙受損失。
2、明確房屋是否對安置對象有限制或政府是否有其他補貼:這是針對“城中村”改造的,村集體組織建設的,有明確規定的。安置對象的定義限制。如果不是為了安置對象,買房拆遷安置會有點麻煩。
3.房屋的權利:房子是獨一無二的還是家庭成員共享的?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議的賣方必須是所有共有人,并且協議還必須由集體共有人簽署,或者集體共有人必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只有有了這些東西,我們就可以放心購買了。
4、相關費用的支付:我們需要補交房屋變更費、轉讓費和土地轉讓費。只有這樣才能完成交易。
1、一般情況下,搬遷協議的名稱是不可能更改的,除非與搬遷組有良好的內部關系。
2、如搬遷協議書名按適當方式變更,待整個社區房屋竣工后,到交易中心辦理各房產證。房產證名稱應與搬遷協議名稱一致。
3、按照現行規定,被拆遷房屋3年內不得作為商品房出售。因此,直接更改名稱在邏輯上是非法的。如果相關政府部門或拆遷組確實有條件改名,只能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對原被拆遷戶有絕對信任,這也是一個省錢的好辦法——三年的拆遷房按照商品房交易進行過戶,需要按照正常商品房繳納相應的稅收和手續費的。
安置房的產權按拆遷協議簽字人確定。 如果簽字人包括你,你可以在安置房的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并擁有產權。
安置房是不動產,房產證是權利人對房產享有權利的證明,所以有房產證。 安置房可以買賣,但風險較大,因為目前市場上的拆遷安置房大多沒有產權證,甚至沒有產權證,不符合5年內不得轉讓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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