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按套內面積算新規每年都會有新聞傳出來,但這只是發表了征求意見,并沒有實施,其實住宅按套內面積算就是取消公攤,如果取消了公攤,開發商肯定會提高房價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肯定不會讓消費者占便宜。
住宅按套內面積算新規不是真的,該新規只是發表了征求意見,而并非正式文件,因此也沒有實施。據悉,這政策是住建部發布的《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中提到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是住建部第一次在官方文件內提及住宅按套內面積算的相關內容,但這份意見稿只是住建部為了公開征求意見發布的一份文件,距離正式文件的發布及實施還十分遙遠。
從專業的角度來說這是個數字游戲。首先住宅(非獨棟別墅)的總建筑面積是由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和不計入公攤的面積這三部分組成,建設成本算的就是總建筑面積。
其次目前土地出讓的樓面面積是容積率面積,這個面積要小于總建筑面積(除非沒有地下室),因此這個容積率面積可以涵蓋住宅的可售面積,但不能涵蓋整個建設成本面積;
第三住宅的售價由土地、設計、公共設施配套、建設、稅收、開發利潤等組成,目前土地成本是其中最大的一塊,是決定房價的最關鍵因素。
第四物業管理等費用是按照整個建筑物的管理所需的管理成本分攤的,面積基數小了,物管費用自然要增加;
第五住宅套內面積是靠近住宅的使用面積的,與業主房屋內部使用最為貼近,公攤面積的大小與整體使用的舒適度相關;售房用套內面積會使業主更清楚自己的居住權限面積。至于房價的高低和物管費的高低不是這個套內面積可以決定的。
從政策層面來看對購房者應該心里有所平衡,但對開發商來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將公攤面積的造價混入房價誰去管,所以實際上消費者沒有得到突質性的利益。反而覺得出臺這政策之后,有的購房者以為有利可圖而促進房產市場的一波銷售高潮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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