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買房的一種保障,只有辦理了房產證,才能夠出租或進行二次買賣,如果一直不辦理房產證,房子產權還是在開發商那里,如果開發商破產,房子并不屬于你名下的,所以有機會還是盡快辦理房產證更好哦!
長期不辦理房產證的,不會被罰款。買受人交付房屋后,出賣人長期不為買受人申領房產證的,應當要求出賣人按照雙方約定協助買受人辦理房產證,逾期辦理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金。
根據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交付使用;約定或規定的期限屆滿一年以上,因出賣人原因,買受人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作為買方,有權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退房,也可以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房子買了一直沒辦房產證要緊。根據法律規定,不能開具產權證的不動產,不得在市場上出售或者對外出租。盡管買方實際占有該房地產,但是在未辦理產權證的情況下,該房地產將被視為開發商的資產,無需申請產權證,一旦開發商破產或倒閉,銀行等債權人將進行資產清算和清償債務,因此該房產業將作為開發商的資產被清償。
沒有產權證,買方必須對房地產事故進行賠償。雖然不動產的所有權并未轉移,但由于買方占有了不動產,風險責任隨之轉移給了買方。因買受人原因造成房地產損壞的,買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不申請產權證不受物權法保護。
購房人在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購房時,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及《貸款合同》。辦理后房管部門會對該房屋進行備案登記。此時只需到房管局辦理標明抵押事項的《房屋他項權證》,然后把《他項權利證》抵在銀行,就能拿到房產證,只是房產證上備注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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