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方冬天都會供暖,供暖后是需要交暖氣費的,如果不交暖氣費也不報停肯定是不會供暖的,長時間這樣會影響自己的信用度,如果不需要供暖可以去報停,以后后續想再供暖的時候還得補齊之前的費用就很不劃算。
不交暖氣費也不報停不會供暖,按照《城市供熱與用熱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熱用戶應當在當年11月10日前預交熱費,交納的天數是一個完整的供暖期,取暖費不交必須報停,如果沒有報停就會被看作該住戶事實用熱,是需要繳納供熱費的,如果該用戶逾期未交費,供熱單位就會該用戶進行催交,被催交之后還不繳費的話,供熱單位會在不損害其他熱用戶合法權益的情況下,暫停對該逾期不繳暖氣費的用戶的供熱。
這種情況應該去你們當地熱力公司大廳去辦理。先補交之前的欠費。然后才能辦理今年的“報停”。否則不予辦理今年的報停。連續不繳費,就會進入個人不誠信記錄。對于自己會留有不誠信的紀錄。這是很大的損失。抓緊辦理。可以協商只繳納取暖費。
要是暖氣費忘記報停,要重新申請辦理暖氣報停手續,并補繳暖氣費用。辦理手續如下:
1、申請人帶上產權證明、身份證到暖氣公司申請,并填寫停止供熱登記單;
2、用戶應交納相關費用;
3、暖氣公司停止供熱;
4、停供后不能影響其它用戶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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