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至今并沒有取消,之前的確有提議過建議取消公攤面積,但是這個建議是很難落實的,之前每個人買房都有支付過公攤面積,后面取消對于之前買房的人來說不公平,會計較,而且就算取消公攤面積,開發商也還會在其他地方偷偷漲價,所以很難實施起來。
還是有公攤面積的。
銷售規則是可以改變的,公攤面積取消也是有可能的,但是,銷售的價格是會調高的。開發商會把公攤面積的成本分攤到使用面積上去的。所以,取消公攤面積,是采取核算的另一種方法而已。
全國公攤面積沒有固定的標準或明確的比例,只有開發商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設置比例,如大堂、公共大廳、走廊、過道、電動(樓梯)大廳、樓梯間、電梯井道、電梯機房、垃圾路、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每套與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配電(配電)室、值班警衛室、隔墻和外墻(含山墻)均可被稱為公攤面積,因此國家很難取消它。
取消公攤面積,就像我國最近實施的延遲退休政策一樣,短期內無法實施,因為取消之前需要很多輔助政策。這些配套政策只有一步到位后,才會逐步落實,而這個項目預計需要5年左右才能完成。同時,公攤面積政策的取消,將對國內房地產開發商產生較大影響。畢竟我國房地產開發商很多,涉及到人們的日常生活,實施起來阻力很大。
1、明碼標價,避免很多買房樓棟,再也不用擔心開發商里面有貓膩了
這個其實很簡單,有很多買房人并不太熟悉上面幾個概念,認為大家都一樣,我也不會說什么話,但就是這樣,往往事后會有很多人并不明白自己到底買的對不對,開發商有沒有糊弄自己。
2、費用少了不少
這個主要是從契稅、物業維修管理基金以及物業費上來看,按照建筑面積來收費的時候,面積肯定大了很多,也會多付很多錢,而且,特別是物業費,每個月都是需要繳納的,無形中省了不少錢。
3、避免糾紛
各家開發商各種房型以及樓層高度都會影響公攤的高低,所以公攤并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不是說總高100米的建筑必須公攤是20%,實際上也有可能是22%、23%。很多時候,買家并不懂這些東西,所以,難免會有些不必要的糾紛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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