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是很多業主都在交房前就繳納的,一般房屋出現漏水或需要維修的地方其實是可以向物業申請維修基金的。那么,不建議動用維修基金有什么說法嗎?一起來看看趣丁網帶來的介紹吧!
維修基金用于財產保修期滿后對共用部件和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公共維修基金已經動用,說明這棟樓存在嚴重問題。如果繼續持有,可能在日后難以升值和變現。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照建設部《共享住宅區共享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樹[1998]第 213 號)。單位出售的公共住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住房單位和購房者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者所有。按照規定,共用件是指住宅的主要承重結構件(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等)、室外墻體、大廳、樓梯間、走廊等。
申請程序是:由業主委員會將維修項目及預算在小區公示,經過業主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投票表決同意后,再向區房產局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后,才會劃撥預算總額的80%%費用;工程竣工后,再與業主大會據實結算,按戶分攤。電梯、內外墻、公共樓道等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時,可申請動用維修基金。
使用建筑物維修基金時,必須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然后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辦理房產證時需一次性繳納公積金。 這筆錢暫時存放在業主委員會。 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則由房屋委員會保留。
至于樓宇維修基金,業主不得申請使用該基金。 須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批準,經業主物業管理部門批準,維修資金需完成審查程序后方可使用。 此外,房屋維修基金只能用于房屋保修期后的房屋公用部件和公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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