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是很常見的一個流程,大部分都是找中介進行交易,這樣買家和賣家都不容易吃虧。那么, 買賣房屋可以委托別人嗎?買賣房屋簽了合同可以違約嗎?讓我們來看看趣丁網帶來的詳細介紹吧!
買賣房屋可以委托別人,但是委托人必須和被委托人去公證處辦理委托公證,賦予被委托人辦理房屋買賣和過戶手續的權利。同時需要注意,委托書上要明確注明委托期限和相關權限,防止被委托人,比如一些不良中介,做出欺騙委托人的行為,從而給委托人帶來損失。
買賣房屋簽了合同可以違約,但如果簽訂的合同并沒有任何的問題,那么違約者就需要按照合同內容承擔違約責任,比如賠償違約金等;而如果簽訂的合同內容是違法行為,那么即便違約,違約方也不需要承擔相關責任。
1、首先提出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2、需進行公證受理。公證部門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3、需進行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部門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出具公證書。公證部門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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