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一般是需要辦理的,如果自住不賣不出租無所謂,但是突然要出租或者賣掉的話,都是需要通過房產證來證明是自己財產的。那么,長期不辦房產證會罰款嗎?一起來看看趣丁網帶來的詳細介紹吧!
房子買了一直沒辦房產證要緊。法律規定,不能辦產權證的房產是不能上市出售或者對外出租,買受人雖已實際占有房產,但是在未辦理產權證的情況下,該房產將被視為開發商的資產,一旦開發商破產或倒閉,銀行等債權人將進行資產清算和清償債務,因此該房產業將作為開發商的資產被清償。
未辦理產權證,買受人對房產發生的意外要進行賠償。房產所有權雖未發生轉移,但由于買受人對房產進行了占有使用,風險責任隨之轉移到買受人,因買受人原因造成房產受損,買受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未辦理產權證,不能得到物權法的保護。
長期不辦房產證不會罰款。買受人在房屋交付后,出賣人長期不給買受人辦理房產證的,應根據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要求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辦理房產證,逾期辦理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金。
根據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在上述約定或規定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作為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后退房,并可以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辦理不動產證不需要夫妻雙方都到場簽字。如果夫妻雙方在辦理不動產證的時候需要寫上兩個人的名字,而另外一方不在本地或者出于其他情況不在現場的,辦理的一方需攜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維修基金收據、購房合同等相關資料即可辦理。
另外,辦理不動產權證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代理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托書,但授權委托書經公證的除外。境外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處分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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