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職工醫保是比較重要的一個保障政策,在今年有了新的改革,從2月份起,個人醫保賬戶的錢會變少,將會實施門診統籌政策,方便人們進行門診報銷,并且報銷的比例也有所調整,并且武漢市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也可以通過醫保系統結算。
武漢市參保人異地就醫無需備案即可享受待遇。
我市異地安置、常駐異地、異地長期居住參保人員,可憑本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在就醫地已開通異地門診直接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具體名單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或網站查詢),在備案城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將按我市門診統籌待遇標準執行;因其他情形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的,無需備案,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個人先支付10%,余額再按照我市門診統籌待遇標準執行。
此外,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異地就醫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時,執行就醫地醫保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目錄,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應通過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直接結算。
參保人員可在就醫地已開通門診費用異地直接結算的定點醫藥機構,使用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通過醫保系統直接結算,無需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其中辦理了異地安置、異地長期居住、常駐異地工作備案的人員在備案城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按照本市門診統籌待遇標準執行;其他情形的需個人先支付10%,余額按照本市門診統籌待遇標準執行。
參保人員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或網站查詢就醫地區開通門診異地直接結算的定點醫藥機構信息。
1、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報銷50%起步
明起,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50%起步。
具體來說,首先,參保職工在門診統籌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屬于醫保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目錄范圍內的普通門診(含急診)醫療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其次,參保職工在我市門診統籌醫療機構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政策范圍內的普通門診診療、購藥等醫療費用,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和個人按比例予以支付。一個年度內達到普通門診統籌的基金支付限額后,醫保基金不再支付。據介紹,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在不同的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不同,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支付比例也有區別。在職職工門診看病,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每年最高可報銷3500元。
2、家門口看普通門診將報銷更多
為方便參保職工在基層就近首診,同時緩解大醫院“就醫難”的問題,我市參保職工到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普通門診醫保報銷比例將更高。以在職職工為例。新政實施后,在職職工按規定在我市門診統籌三級醫療機構、二級醫療機構、一級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普通門診就醫,報銷比例分別為50%、60%、80%。舉個例子,在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在年度起付標準以上的,我市參保職工去三級醫療機構看普通門診甲類藥品和甲類檢查醫藥費用為200元,醫保統籌基金按50%給予100元報銷;而同樣的情況,到我市規定的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保統籌基金則按80%予以支付,可以報銷160元。
3、報銷政策向退休職工傾斜
考慮到退休人員患病率比年輕人高,醫療需求更大,與在職職工相比,本次我市推進門診共濟改革“體現報銷政策向退休職工傾斜”。據介紹,我市退休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普通門診起付標準確定為500元,比在職人員少200元。累計超過起付標準后,退休職工按規定在我市相關一級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二級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醫,在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在年度起付標準以上的,比在職人員醫保報銷比例分別高出4%、8%、10%,其中,我市退休職工普通門診費用報銷比例最高達84%。此外,我市退休職工普通門診統籌年度支付限額確定為4000元,比在職人員高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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