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工作中都遇到這樣一個問題,領導拿出一份文件來看都不讓看就讓簽字,還有一些項目的責任人,主管可以會讓下面的員工簽字,遇到這種情況簽還是不簽,職場中什么簽字可以拒絕,什么簽字不能拒絕呢?
不在自己職責范圍內,涉及到“金錢相關”的字不能簽。如果領導讓你簽一些不在自己職責內,又牽涉到項目、資金、驗收或者評判等相關的文件,那么應該直接拒絕。
在自己職責范圍內,但自己不清楚的事情,這樣的字不能簽。
有些事情雖然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但是自己并未經手,也不知情的事情,那么就不能簽自己的名字。
即使實在推不了,領導要求必須要簽,那么也應該把這件事弄清楚再說。
如果自己是一名員工,遇到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并由自己經手的事情,那么就應該首先簽上自己的名字。
連自己親手做的事情都不敢簽字,那么只有兩種可能:一是這件事沒有做好;另外就是這件事本身就不應該做。
很有可能會承擔事情的責任。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職場就是一個江湖,你不能凡事都這樣做,看簽字涉及責任的大小,但事情很小,無關痛癢。但如果事情很大,責任自己根本擔負不起,那一定要有意識做好收集保留證據工作。簽字即責任。在各項制度管理日漸規范的今天,更要運用職場智商,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而不是稀里糊涂地讓你簽字你就簽。
最重要的是報銷憑證,因為這里涉及到金錢的往來,所以簽字之前一定要仔細看清楚簽字的內容,是需要你對花費的資金負責,還是對發票的審核負責,亦或是對購買物品的正當性負責。弄清楚這些還不夠,一定要確認金額是多少,如果明顯超出范圍,就需要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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