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要求補償多少比較合理呢?如果你未婚先孕,對方有家室或是分手的男朋友,是不是可以要求賠償呢?可以是可以,但這事情也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賠不賠償你得看對方的經濟實力。
“這可以自愿完成,這種問題需要通過談判解決”
1.如果這個男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很好,那么10萬就不算多了。 女人不僅因此而受苦,也不是每個家庭的狀況都很好。 全部100,000都用作補償金無法確定是否有太多資金。
2.根據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該婦女受傷,應給予她醫療,誤工,護理,運輸,住宿,住院期間的食物補貼,必要的營養等補償,并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 要求。
3.但是每個人也必須注意,特別是女孩,要懂得珍惜自己的身體,畢竟這種事情不是對方所強迫的,自己是錯的,所以責任是雙方的,并盡力 采取好的措施。 最好避免這種情況。
通常,該人不予賠償,但如果有過失,則可以要求經濟賠償。 如果由于墮胎而使婦女的醫療費用是由于與男人的因果關系造成的,則可以要求男人分擔; 另一方面,如果婦女擔心由墮胎引起的不孕,她可以選擇生孩子并在分娩后撫養孩子,而不論男人是否愿意承擔費用,或男人是否同意 對于婦女的分娩,根據《婚姻法》中的“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只要婦女沒有提出要求,男子不直接撫養子女的,應由男子承擔子女撫養費。
法律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規定女性可以為男性的墮胎賠償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的解釋》沒有關于墮胎造成精神損害的依據。
但是,墮胎手術可能對婦女造成更大的身心傷害,但沒有法律依據要求男子支付醫療費用。 終止妊娠是婦女的自主行為,而男子沒有法律上的付款義務。 成年人和成年人都應了解性和墮胎的后果,并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男人可以給予精神上的補償,主要是為了恢復女人身體的營養。
打胎對女性的危害很大,不僅有生理的損傷還有心理的傷害,如果操作不當還有可能留下后遺癥。首先,是很難恢復到以前身體的健康狀況。二是容易損傷生殖器官,不僅手術過程會出現意外,術后還有可能影響再次懷孕。第三是會引起很多的并發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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