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不能享受高溫補貼嗎是大家常問的,畢竟要夏季了,由于此季節是一年中最為炎熱的一個時期,所以為保護員工抵御酷暑,都會發放高溫不挑,但條件是從事事外工作在35℃以上或者室內工作溫度不能控制在33℃以下都可以享有。
臨時工享受高溫補貼,但要達到高溫補貼領取標準。
高溫年補貼可以說是每每夏季大家最為期待的補貼之一,由于高溫補貼是盛夏期間,在超過一定高溫時,對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的一種勞動保護措施,不是福利費。所以,只要在盛夏期間在崗工作,不論是否退休,是否臨時工作,都應該得到高溫津貼。
臨時工沒有高溫補貼肯定是違法的,畢竟就規定來看無論是《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法》都已經沒有了關于“臨時工”的規定,代之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即使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已經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仍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享受各種待遇。
高溫補貼不區分臨時與固定 只要在特殊條件下作業都應該享有,如果企業不給,屬于克扣拖欠工資,勞動者可及時向各區縣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申請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法律依據:《防署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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