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成立業委會是比較常見的,畢竟很多物業服務不合理,還收取物業費,大部分業主都不愿意繳納物業費,想要更換物業,這個時候是需要簡歷業委會的。那么,業主委員會委員多少人?小區成立業委會有什么手續?一起來看看趣丁網帶來的詳細介紹吧!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是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愿和要求,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業主委員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
1、需要和小區物業協商,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
2、業主向當地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3、籌備組開始擬定業主公約,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
4、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前15日通知全體業主;
5、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4、向業主大會提出修改《業主大會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的議案或其他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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