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頭婚近期引熱議,很多人都被帶節奏,表示女方要求太多,其實,大家理解錯了,就是在兩件經濟條件較好的情況下,選擇兩頭婚姻是最佳的。那么,兩頭婚姻有什么壞處?一起來看看本站提供的介紹吧!
江浙那邊的都過得挺好的,畢竟家家戶戶都有錢,不存在為經濟條件影響感情。
這個方式在我們這已經是很常見的了,特別是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家庭的情況下,婚后不固定住在男方家還是女方家,兩個人單獨出去住還是偏多的,孩子的話其實也是愿意生一個就一個,愿意生兩個就兩個。這種形式產生的原因一是女方家舍不得將女兒嫁出去,二是方便以后贍養老人。
首先一般“兩頭婚”雙方的老人都會勸說生兩個小孩。所以在經濟條件不是很寬裕的條件下,生兩個孩子,那對夫妻二人來說壓力就會更加大了!再加上雙方還有老人要贍養,那兩個人(如果雙方是獨生子女),會面對6人甚至6人以上的生活問題!這也是和單方面嫁娶來說存在的一個弊端,如果就嫁娶的話,經濟條件不寬裕的話,可以選擇生一個孩子撫養,這樣對小孩,對大人都有好處。
再者孩子的姓氏問題。其實這個問題是可以解解的,雙方約定好,第一個孩子姓什么,第二個孩子姓什么。無關男女。但往往現實中,就會出現矛盾。
還有一個問題,孩子不同姓后,家長是如何對待的問題。其實,這也好解決,父母、爺爺奶奶都要開明一點,不要區別對待就好!不然對小孩的成長或多或少會帶來些影響。
孩子不該變成籌碼,生不生生幾胎怎么生姓什么都該由媽媽決定。因為身體受損的是母親,面臨風險的是母親。
姓氏不重要,但是母親決定命名能給社會帶來積極影響,比如提高女嬰出生率,提高女童受教育率。
這樣談判好的姓氏更會讓男女嬰失衡,機會只有兩次,大家都想要男孩,就無語。特別二胎政策以后,00后男女比例失衡最嚴重!就無語!
至于夫妻在一起是因為愛情,哺育孩子是出于愛,把命名權和孩子變成交易就很無聊。最后嫁娶制度本就該廢除。
兩頭婚很好,但不該加入孩子變成籌碼。
最后,普法,墮胎不用丈夫同意,兩歲前離婚孩子歸母親,請女性自己決定要不要當媽媽,別什么成本都不知道就盲目為了對方給的壓力生小孩,你要自己想成為媽媽再去當媽媽。
遇見出軌的渣男跑快點,要是人做不好爸爸丈夫,請盡早送他離開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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